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浏览次数:56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就春季学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无退役时间要求)

二、资助标准

2026年春季学期资助标准为1850元。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6415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全面开展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调查统计工作,做到在校退役士兵一个不漏。

2.2025年秋季学期已经调查统计过的学生不需要提交退役士兵证书复印件,本次新增退役士兵学生均需要提交退役士兵证书复印件。

3.请各学院于415日前在企业微信在线文档中录入我校退役士兵的实际在校及离校情况,同时将新增退役士兵证书复印件送交1110办公室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报,过期不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