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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阅读:2587 人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办法》(常纺院学字〔2020〕30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校长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届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与表彰奖励

本届“校长奖章”评选名额为10人,每人颁发“校长奖章”一枚,奖励5000元;提名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1000元。

三、评选条件

“校长奖章”是表彰在文化学习、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活动、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参见《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办法》。

四、评选推荐程序与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提出申请或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推荐,自荐或推荐学生填写《毕业生“校长奖章”申请表》(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小组对申请“校长奖章”的毕业生进行初步评审,并按不高于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确定候选人选,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5月2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上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稿发至邮箱。联系人:郑可乐,邮箱:klzheng@cztgi.edu.cn。

3.学生工作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复评,确定“校长奖章”获得者的建议名单,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最终获奖结果。

 


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办法(试行).doc

毕业生“校长奖章”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